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
我從前滿腔怒火、兇狠好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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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份:19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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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地:墨西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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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的我:性格火爆、兇狠好鬥
我的背景:
我生於墨西哥塔茅利帕斯州的曼提城。這裡風光如畫,大多數居民都親切好客。但由於犯罪集團猖獗,所以治安非常不好。
我家有四兄弟,我排行第二。父母讓我在天主教受洗,後來我還參加了教會的唱詩班。我很想取悅上帝,因為害怕會受到審判,在地獄裡永遠被火折磨。
我五歲的時候,爸爸拋家棄子,一走了之。我感到非常難過、失落,不明白為什麼我們這麼愛他,他還丟下我們。爸爸離開後,媽媽要花很長的時間在外面工作來養活我們四兄弟。
我常趁媽媽不在的時候逃學,跑去找年紀較大的孩子鬼混。他們教我說髒話、抽煙、偷東西、打架。我要別人怕我,所以去學了拳擊、摔跤、武術,及使用各種武器。我越來越兇狠,頻頻參與槍戰,有好幾次受傷倒地。媽媽出來找我,發現我躺在血泊中奄奄一息,急忙把我送去醫院。我真的太傷她的心了!
我16歲的時候,一個名叫豪爾赫的兒時玩伴來我家。他說他是耶和華見證人,並打開聖經向我們說明重要的聖經信息。我從沒讀過聖經,現在學到了上帝的名字和旨意,感到非常興奮。豪爾赫問我們要不要跟他學習聖經,我們答應了。
聖經怎樣改變了我:
當我學習到,聖經根本沒有說,人會永遠在地獄裡被火折磨,就如釋重負。(詩篇146:4;傳道書9:5)我知道這點後,就不再覺得上帝很可怕,而且我還學到他是一位慈愛的父親,希望他的子女得到最好的東西。
哥林多前書15:33的勸告使我獲益良多。經文說,不良的交往破壞有益的習慣,也就是「敗壞品德」。(《現代中文譯本》)我明白如果要改變品格,就必須停止跟壞朋友來往,所以我漸漸疏遠以往的朋友。我開始跟基督徒會眾的弟兄姊妹做朋友,他們不會使用暴力,而是以聖經原則化解衝突。
隨著我的聖經知識不斷增加,我看出自己必須改變品格,培養謙卑,不能再用暴力解決問題。另外,另一段幫助我的經文,就是羅馬書12:17-19。經文說「對誰都不要以惡報惡」,「只要自己做得到,就要盡力跟所有人和睦相處」。經文又說:「不要自己伸冤……因為經上記著說:『我必伸冤,也必報應,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』」我相信耶和華會以他的方式,在他所定的時間處理不公。我就這樣一點一點地克服了暴力的傾向。
我永遠不會忘記,有一天晚上我回家的時候所發生的事。一群以前敵對幫派的年輕人來毆打我,他們的老大從我背後攻擊,罵道:「還手啊你!」我向耶和華默禱,求他幫助我忍耐下去。我本來很想還以顏色,但我離開了。第二天,我又遇到那個老大。我頓時怒火中燒,於是再向耶和華默禱,求他幫助我克制自己。出乎意料地,那個老大居然上前來對我說:「請你原諒我昨晚的事。其實我很想跟你一樣。我也想學聖經。」克制怒氣帶來的成果真令人高興!他也開始學習聖經了。
可惜,我的家人卻在那段時期停止學習聖經。不過我決心繼續學習,絕不讓任何人或任何事情阻止我。雖然家裡只剩我一個人學習聖經,但我知道上帝的子民就是我的家人,經常和他們來往,讓我感受到家人的溫暖。後來,我在1991年受浸成為一個耶和華見證人。
我的福分:
我從前滿腔怒火、恃強凌弱、兇狠好鬥,但上帝的話語完全改變了我。現在,我跟人分享聖經和平的信息。過去23年來,我有幸參與全時傳道工作。
有一段時間,我在墨西哥的耶和華見證人辦事處從事志願服務。我在那裡遇到克勞迪婭,她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基督徒女子,我們在1999年結婚。我真的非常感激耶和華賜福,讓我可以娶到這麼好的妻子。
我們兩人一起在墨西哥手語會眾服務,幫助失聰人士認識耶和華。後來,我們獲邀前往伯利茲(貝里斯),教導當地的人學習聖經。這裡的生活雖然頗為簡樸,但我們什麼都不缺,日子充實愉快。再也沒有比現在更好的生活了!
我的媽媽再次學習聖經,後來受浸了。而我的哥哥、嫂嫂,還有他們的兒女,也都是耶和華見證人。我曾向以往的朋友傳講王國的信息,當中有些人現在也事奉耶和華了。
令人傷心的是,我有些家人不願意改變暴力行徑,結果現在都過世了。如果我跟他們一樣的話,大概會落得同一個下場。我深深感激耶和華讓我親近他,並認識崇拜他的人。我很感謝他們耐心、仁慈地教導我應用聖經原則,讓我有不一樣的人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