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章
先被帶到亞那面前,再被帶到該亞法那裏
馬太福音26:57-68;馬可福音14:53-65;路加福音22:54,63-65;約翰福音18:13,14,1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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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被押去見前大祭司亞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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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公議會非法審訊
耶穌被人像罪犯一樣捆綁起來,帶到亞那家裏。多年前,年少的耶穌曾在聖殿裏使宗教導師大感驚訝,亞那就是當時的大祭司。(路加福音2:42,47)後來,亞那的幾個兒子也先後出任大祭司,現任的大祭司則是他的女婿該亞法。
耶穌在亞那家裏,該亞法就有時間召集公議會。這個法庭由71個成員組成,其中包括在任的大祭司以及那些離任的大祭司。
亞那審問耶穌,「問及他的門徒和他所教的道理」。耶穌卻只是回答:「我一向都是公開地對世人講話。我教導人總是在會堂和聖殿裏,就是所有猶太人聚集的地方。我沒有暗中講過甚麽。你為甚麽問我呢?問問那些聽過我講話的人好了。」(約翰福音18:19-21)
一個站在旁邊的差役就打了耶穌一記耳光,斥責他説:「你竟然這樣回答祭司長嗎?」耶穌知道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,就回答説:「我要是説錯了,儘管指證我錯在哪裏;我要是説得對,你為甚麽打我呢?」(約翰福音18:22,23)之後,亞那派人把耶穌押往女婿該亞法那裏。
到這個時候,全體公議會的成員,包括現任大祭司、民衆的長老以及抄經士,都在該亞法的府第聚集起來了。在逾越節的夜裏開庭審訊是不合法的,但這些人並沒有因此就放棄他們邪惡的陰謀。
這樣的一群人怎麽可能秉公審判呢?早在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時候,公議會就已經決定要殺害耶穌了。(約翰福音11:47-53)就在幾天前,這些宗教領袖更暗中計劃要抓住耶穌,把他殺死。(馬太福音26:3,4)想想看,耶穌還沒有受審就已經被定了死罪!
除了舉行非法審訊,那些祭司長和公議會的其他成員,還千方百計找人做偽證來誣告耶穌。雖然他們找到了很多證人,但這些人的證詞卻各有出入。最後,有兩個人站出來指控耶穌説:「我們聽他説過:『我要拆毁這座人手所造的聖殿,三天之内另建一座不是人手造的殿。』」(馬可福音14:58)但就連這兩個人的證詞都互相矛盾。
該亞法問耶穌:「你沒有甚麽要回應的嗎?他們作證告你的事,你沒有聽到嗎?」(馬可福音14:60)耶穌卻一言不發。這些想要誣告耶穌的人連一致的證詞都説不出來,所以大祭司該亞法只好改變策略。
該亞法知道,如果有任何人聲稱是上帝的兒子,猶太人都會對這件事很敏感。之前,耶穌曾在猶太人面前把上帝稱為自己的父親,猶太人認為他這樣説就是「自命跟上帝平等」,所以想要殺死他。(約翰福音5:17,18;10:31-39)為了利用猶太人的這種情緒,老奸巨猾的該亞法對耶穌説:「我命令你在永活的上帝面前發誓,告訴我們,你是不是上帝的兒子基督?」(馬太福音26:63)耶穌一向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。(約翰福音3:18;5:25;11:4)如果現在他保持沉默,就等於否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,否認自己是基督。於是耶穌回答説:「我是。你們會看見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邊,帶着天雲來到。」(馬可福音14:62)
聽到這話,該亞法就裝模作樣地撕裂衣服,大聲喊道:「他説了褻瀆的話!我們還需要證人嗎?看!現在你們聽到褻瀆的話了。你們認為怎樣?」公議會於是作出不公正的判決:「應該處死他。」(馬太福音26:65,66)
接着,他們開始戲弄耶穌,用拳頭打他。還有些人打他耳光,吐唾沫在他臉上。他們把耶穌的臉蒙住,再打他耳光,嘲諷他説:「先知你説吧,打你的是誰啊?」(路加福音22:64)想想看,在這場非法的夜間審訊中,上帝的兒子遭受了怎樣的虐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