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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熱愛上帝的話語

他們熱愛上帝的話語

他們熱愛上帝的話語

凡是重要的信息,通常都會被翻譯成多種語言,以求讓最多的人可以看懂。上帝的話語聖經含有重要的信息。聖經在很早以前就已經成書,但既然這本書「全是為教導我們而寫的」,所以在今天仍能給我們安慰,讓我們對未來懷有希望。(羅馬書15:4

既然聖經含有的信息比任何書都重要,這本書被翻譯成多種語言不是很合理嗎?自古至今,有些人即使受重病折磨,遭受政府禁制,甚至冒著被處死的危險,仍奮力於翻譯聖經的工作。為什麼呢?因為他們都熱愛上帝的話語。現在就讓我們看看這段非凡的歷史。

「英國人要學習基督的律法最好用英語」

約翰·威克里夫大約於1330年出生。當時,教堂的宗教活動都以拉丁語舉行。另一方面,平民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卻使用英語。他們用英語與人交談,連向上帝禱告也是用英語的。

威克里夫是位天主教教士,他精通拉丁語。可是,他覺得拉丁語是上流社會的語言,因此用拉丁語來教導人學習聖經是不應該的。他寫道:「上帝的律法應該以受教者最容易明白的語言去教導,因為要教導的是上帝的話語。」因此,威克里夫和他的助手等人合力把聖經翻譯成英語。這項工作大約花了20年的時間。

天主教教會並不喜歡有一部新的聖經譯本出現。《梵蒂岡之謎》(英語)解釋了教會反對的原因。這本書說:「這樣,平信徒就可以看出原本的基督教教義淺顯易明,早期基督徒的生活也很簡樸,跟當時的天主教截然不同。……人們才知道,基督教創始者和那個自稱為上帝代表的人[教宗],兩者之間的教導有多大的分別。」

教宗格列高利十一世發表了五張文告來譴責威克里夫。可是,威克里夫並沒有被嚇倒。他說:「英國人要學習基督的律法最好用英語。上帝用摩西的母語向摩西頒布律法,基督的使徒也是用母語學習聖經的。」大約在1382年,也就是威克里夫死前不久,他的翻譯小組發行了第一部聖經全書的英語譯本。大約十年後,他的一位助手發行了一部較易於閱讀的修訂本。

由於印刷機還沒有發明,每一部聖經都要徒手抄寫,既費心又費力。每抄一本都可能要花去十個月的時間。然而,教會卻非常擔心聖經會在民間流傳,一名大主教甚至恐嚇信徒,任何閱讀聖經的人都會被開除教籍。威克里夫死後四十多年,神職人員遵照教宗在宗座會議上所下的命令,挖出威克里夫的屍骨,把屍骨燒掉並把骨灰扔到斯威夫特河裡。雖然如此,尋求真理的人依然可以找到威克里夫所譯的聖經。威廉·布萊克本教授講述:「人們把威克里夫的譯本抄寫了許多份,這些抄本不但在當時廣為流傳,並且一直流傳到後世。」

給農家子弟的聖經

此後不到兩百年,威克里夫的譯本所用的英語已經過時,只有極少數人可以明白聖經。看見這種情況,一個住在布里斯托爾附近的年輕傳教士感到很泄氣。這位傳教士名叫威廉·廷德爾。有一次,他聽到一個有學識的人說,寧可沒有上帝的律法,也不能沒有教宗的律法。廷德爾就說,如果上帝容許的話,他保證再過不久,連農家子弟也會比有識之士更明白聖經。

威克里夫根據《通俗拉丁文本聖經》翻譯聖經,而且是用人手抄寫聖經的。1524年,廷德爾離開英國,前往德國,然後著手翻譯聖經。他直接從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原文翻譯聖經。他在科隆雇用了一個印刷商,印刷他的譯本。不久,反對廷德爾的人獲悉他翻譯了聖經,就遊說科隆的參議院把所有印好的譯本充公。

廷德爾逃到德國的沃爾姆斯,繼續工作。過了不久,他翻譯的《希臘語經卷》的英語譯本暗地裡被運到了英國。六個月之內,已經有很多本聖經售出。教會不得不召開緊急的主教會議,並下令焚燒廷德爾的聖經譯本。

為了遏止民眾閱讀聖經的風氣,以免人受到廷德爾的「異端邪說」所影響,倫敦主教就委任托馬斯·莫爾寫文章抨擊廷德爾。莫爾尤其不喜歡廷德爾用「會眾」一詞取代「教堂」,用「長老」一詞取代「神父」,因為這些譯法會令人對教宗的權威,以及對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之間的區別產生疑問。莫爾也譴責廷德爾把希臘語「阿格配」譯成「愛」而不是「善心」。《如果上帝保全我的性命》(英語)說:「教會認為這個譯法會對他們造成威脅。因為信徒一向都相信,捐獻金錢、遺產給教會和買贖罪券,能為他們打開通往天堂的路。但這個譯法顯然貶低了善心的重要性,還可能會減少教會的豐厚收入。」

莫爾提議要焚燒「異教徒」,結果廷德爾在1536年10月被絞殺,他的屍身給綁在柱上焚燒。莫爾後來由於冒犯英王,也被斬首。雖然如此,羅馬天主教會仍於1935年追封他為聖徒。2000年,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再把莫爾封為政治家的主保聖人。

廷德爾沒有得到這樣的認可。不過,在廷德爾死前,他的朋友邁爾斯·科弗達爾把他所譯的經卷合成一本聖經全書,而這是第一本從原語翻譯過來的英語譯本!現在,連農家子弟也能看得懂上帝的話語了。其他語言的聖經譯本又怎樣呢?

「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」

1807年,英國傳教士羅伯特·馬禮遜不顧家人和朋友的反對,啟程前往中國,因為他決心要出版漢語的聖經全書。要把聖經翻譯成漢語絕不簡單,正如當時東印度公司的一名董事查理·格蘭特說:「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。」

到了中國,馬禮遜才知道中國政府禁止國民教授洋人漢語,違者處死。為了保護自己和那些願意教他漢語的人,他有一段時間都足不出戶。據說,「兩年後,他已經能夠說官話[現稱普通話]和超過一種中國方言,也能夠閱讀和書寫」漢語。當時的皇帝下了一道諭旨,把印刷基督教書刊定為死罪。雖然面對死亡的威脅,但在1819年11月25日,馬禮遜還是能夠完成他的翻譯工作,把整本聖經譯成漢語。

到了1836年,已經大約有2000本聖經全書,一萬份《希臘語經卷》和3萬1000份聖經的部分經卷以漢語印行。不錯,對上帝話語的熱愛令「不可能的事」變成可能。

藏在枕頭裡的聖經

美國傳教士阿多奈拉姆·賈德森和妻子安娜在1812年2月結婚,兩星期後,他們便踏上遙遠的旅程,最終在1813年來到緬甸。他們立刻開始學習緬甸語,而緬甸語是世上最難學的語言之一。幾年後,賈德森寫道:「我們學習的,是地球另一端的人所說的語言,他們的思想跟我們的思想大不相同……我們沒有字典,也沒有傳譯員為我們解釋任何一個詞彙。」

賈德森沒有因此放棄。他著手把《希臘語經卷》翻譯成緬甸語,並於1823年6月完成翻譯工作。後來,緬甸爆發戰爭。政府懷疑賈德森是間諜,所以把他關進牢獄。他被三對腳鐐鎖住,整個人被緊緊地拴在一根長柱上,動彈不得。1853年,弗朗西斯·韋蘭寫了一本關於賈德森生平的書。在書中,他這樣寫道:「當賈德森先生獲准跟妻子見面,可以用英語談話時,他首先提到的就是要得到新約譯本的手稿。」這份手稿原本給埋在房子的地底裡,安娜擔心手稿會因潮濕和發霉而爛掉,就把手稿放進一個枕頭裡,縫好後把枕頭帶到獄中,交給丈夫。儘管環境非常艱難,這份手稿還是保存了下來。

賈德森在牢獄中待了很多個月後,終於獲得釋放。可是好景不常,在他獲釋的同一年,安娜發高燒,幾星期後便去世了。半年後,他那年僅兩歲的女兒瑪麗亞也死於不治之症。賈德森雖然痛心萬分,但後來還是恢復工作。1835年,他終於翻譯完整本聖經。

你熱愛上帝的話語嗎?

古往今來,都有人像這些譯者那樣熱愛上帝的話語。在古代的以色列,詩篇的一位執筆者向上帝說:「我多麼愛你的律法,終日不住地思索!」(詩篇119:97)聖經不僅是一部令人讚嘆的文學作品,這本書還包含重要的信息。你有沒有經常閱讀聖經,思索上帝的話語呢?如果你這樣做,並努力實踐聖經的教導,就一定「會因為實踐出來而得福」。(雅各書1:25

[第8頁的精選語句]

「英國人要學習基督的律法最好用英語。」——約翰·威克里夫

[第9頁的圖片]

威廉·廷德爾和廷德爾譯本的其中一頁

[鳴謝]

廷德爾:From the book The Evolution of the English Bible

[第10頁的圖片]

羅伯特·馬禮遜和他翻譯的漢語聖經

[鳴謝]

In the custody of the Asian Division of the Library of Congress

Robert Morrison, engraved by W.Holl, from The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Volume IV, published c. 1820 (litho), Chinnery, George (1774-1852)(after)/Private Collection/Ken Welsh/The Bridgeman Art Library International

[第11頁的圖片]

阿多奈拉姆·賈德森和他翻譯的緬甸語聖經

[鳴謝]

賈德森:Engraving by John C. Buttre/Dictionary of American Portraits/Dover

[第8頁的圖片鳴謝]

威克里夫:From the book The History of Protestantism (Vol.I); 聖經:Courtesy of the American Bible Society Library, New Yor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