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
現在我也可以幫助別人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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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份:19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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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的國家:危地馬拉(瓜地馬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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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真理前:悲慘的童年
成長背景:
我出生於阿庫爾鎮,這個偏遠的小鎮位於危地馬拉西部的高地。我屬於當地原住民伊克西爾族,是馬雅人的後代。我們部族有自己的語言,但我也會說西班牙語。我出生的時候,正好是危地馬拉的內戰時期。那場殘酷的內戰持續了36年之久,有許多伊克西爾人在那場內戰中喪生。
在我4歲時,我7歲的哥哥撿到一顆手榴彈,把它當玩具來玩,但手榴彈突然爆炸了,結果我失去了視力,而我哥哥卻失去了生命。從此以後,我的童年就在危地馬拉城的一所視障學校中渡過,我在那裡學會盲文(盲人點字)。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那裡的教職人員禁止我跟其他同學講話,他們都離我遠遠的,所以我時常感到很孤單。我每年最期待的,就是能夠回家跟媽媽渡過2個月的時光。媽媽對我總是溫柔體貼,但讓我非常傷心的是,她在我10歲那年不幸過世了。我失去了生命中惟一愛我的人,我簡直崩潰了。
11歲那年,我搬回老家住在同父異母的哥哥家裡。我在生活上的需要,他們都照顧得很好,但在感情上的需要,卻沒有人能滿足我。我常常問上帝:「為什麼我媽媽會死?為什麼我會看不見?」有人說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,這讓我認定上帝既冷酷無情也很不公平,我真的很想要一死了之。
因為我看不見,在身體上和感情上都很脆弱。我小的時候有幾次被人性侵,但我都沒有報警,因為我認為沒有人會在乎這件事。大家不太跟我講話,我也不會跟別人說話。那時候,我常常都心情沮喪和沉默寡言,而且並不相信任何人。
聖經怎樣改變了我:
我十幾歲的時候,有一對夫妻在學校的自由活動期間來探訪我,他們是耶和華見證人。學校裡的一位老師很同情我,所以介紹他們來探訪我。這對夫妻以賽亞書35:5;約翰福音5:28,29)我很喜歡聽他們講聖經,但我當時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,因為我很久沒有開口說話了。雖然我的個性孤僻,他們還是很有耐心也很仁慈地對待我,持續不斷地來教導我聖經。他們要走10公里以上的路,翻山越嶺才能到達我住的地方。
告訴我聖經的希望,死去的親者將會復活過來,盲人的視力也將會回復過來。(我哥哥跟我說,他們看起來不太像有錢人,卻穿得很整齊。他們常常關心我,給我小禮物。我想只有真基督徒才會對人表現無私的精神。
我用盲人點字版的出版物來學習聖經。雖然我能理解學到的知識,但我的內心卻很難接受。例如,我不太相信上帝真的關心我,也不相信其他弟兄姊妹也會像上帝一樣對我表現真摯的愛。我知道上帝為什麼會暫時容許罪惡存在,但卻很難把他看作一位有愛心的天父。 *
在學習聖經的過程中,我的看法慢慢改變過來。舉個例,我學到上帝很同情受苦的人。當以色列人被人虐待時,上帝說:「我的子民……的苦況,我實在看見了」,他又說:「我清楚知道他們所受的痛苦。」(出埃及記3:7)我感受到耶和華多麼慈祥,就決定要把自己的一生獻給他。我在1998年受浸成一位耶和華見證人。
受浸一年後,我到埃斯昆特拉市的附近去上一個為盲人所安排的課程。在課程期間,當地的一位長老留意到,我在家鄉時要參加聚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。離我家最近的會眾是在山的另一邊,我需要像那對幫助我的夫妻一樣翻越同一座山才能參加聚會。所以,這位長老很想幫助我,就安排了我住進埃斯昆特拉市一個耶和華見證人的家,讓他們照顧我,帶我去聚會。直到現在,他們還是把我當作自己的家人一樣照顧我。
我還可以說出更多讓我感動的經驗,說明會眾的成員怎樣真摯地愛我。總的來說,這些事都讓我確信耶和華見證人是真正的基督徒,身為其中的一分子,真的是我的榮幸!(約翰福音13:34,35)
^ 13段 關於為什麼上帝容忍罪惡,請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《辨明聖經的真理》第11章。